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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会议管理,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现就党委会议题提交工作规定如下:

一、议题提交程序

(一)党委会主要是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各部门提请党委会研究讨论的事项,应围绕学校“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一二三四”工程,以长远发展和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应有全局高度。

(二)党委会议题原则上按照工作性质和业务归口,由职能部门申请和提交;如遇特殊个性问题,教学教辅单位也可提交。

(三)部门申请的议题,应先报分管校领导,若议题内容涉及其他分管校领导、部门,应同时征求有关领导意见,并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酝酿,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提交。

(四)涉及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或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重大事项的议题,申请部门须提前将有关材料送至所有党委成员征求意见,并及时修改完善。

(五)部门拟提交党委会议题,应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党委会议题申请单》(见附件)。原则上一事一议、一个事项一个表格。议题申请部门将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申请单连同有关汇报材料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六)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申请部门将议题申请单和汇报材料一并报党委书记审定。

(七)议题经党委书记审定批准后,申请部门将议题申请单和汇报材料报党委办公室,并做好议题汇报的准备工作。

(八)党委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根据会议时间提前通知党委成员和议题申请部门、列席部门(人员)。申请部门可提前与列席部门沟通;具体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以党委办公室通知为准。

(九)所有报党委会研究的议题必须提前申请和审批。不得临时动议;领导未签字批准的议题,原则上不得提交会议研究。

(十)凡属处理突发应急事件或党委主要领导提议需紧急研究的议题,一般由工作牵头部门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会议并提前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二、提高议题质量

(一)提交的议题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情况详实清楚,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和明确的处理意见。没有形成落实措施和处理意见的议题原则上不得提交。

(二)凡经请示党委书记能决定的问题、通过正常归口管理或学校“3+7”工作机制能会商解决的问题,原则上不作为议题提交党委会。

(三)议题材料要严格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格式要求,格式不规范、内容不清晰的材料发回重报。

(四)党委会议题申请单1份,汇报材料纸质版15+N份(N为列席部门数量),汇报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三、狠抓议题落实

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如实记录,已研究通过、作出决议的议题,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编发,并按规定存档备查。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党委会精神和会议纪要、文件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办公室牵头做好议题决议的督办落实、督查反馈工作。

四、议题提交时间

党委会议题须及时提交,每周五前将议题申请单(含汇报材料)报至党委办公室(遇节假日和双休日顺延)。

特此通知。

附件: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党委会议题申请单

党委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