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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3月份生育保险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1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我校生育保险收材料时间为3月8日前,办理生育前住院申报与生育费用报销、围保费报销的教职工请及时到明德楼B302室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二孩政策已全面放开,二孩指标在社区登记办理即可,不需学校审核。注意事项:生育证办理后需携带原件到学校计生办登记,以便进行下一步生育保险相关手续的办理。如未在学校登记录入信息,由此造成生育保险审核延误,无法报销者责任自负。

生育保险业务相关流程:

第1步 生育前住院申报——职工生育前,由单位专管员(学校计生办人员)携职工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局生育待遇处业务窗口办理。男职工配偶(无业)和异地生育的职工无需办理生育前住院申报。

第2步在定点医院生育并直补报销生育医疗费(男职工配偶暂时无法在定点医院直补报销。因此,男职工配偶以及在异地生育的职工需要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

第3步通过微信上传数据——所有报销生育待遇的职工均需要上传数据。

第4步现场验证信息——数据上传成功的次月,由单位专管员携所需材料到社保局生育待遇处业务窗口办理。2015年5月1日后生育,并且已经在定点医院直补报销过生育医疗费的职工无需办理现场验证信息。

上传数据注意事项:

1.即日起不再需要上传图片信息;

2.上传职工本人的交通银行借记卡号时,请务必保证正确,否则会影响领取待遇;

3.每个月25日之后为数据处理期间,暂停上传数据。

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