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意识,调动档案工作积极性。2015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已启动,请各学院(部)、各部门于12月28日前将本单位2015年度档案工作总结报送至综合档案室(B307)周立老师处,总结要求电子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要求各学院(部)、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电子文档发送至:zzdxdas@163.com。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了促进学校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工作能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州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为保证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先公开、公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校各归档案单位。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体专、兼职档案员。
三、评选项目
1.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占专、兼职档案员总数的30%)。
2.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占全校各归档单位的20%) 。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所在单位有明确的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并重视档案工作。
3.档案工作已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相关规章制度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考核范围。
4.配备的档案员符合档案工作的素质要求,队伍相对稳定。
5.各类档案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理归档。
(二)先进个人
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档案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档案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档案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真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能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做好部门的预立卷工作。
3.做好应归档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必归文件不缺失。
4.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各类应归档的文件全部组卷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五、评选程序
由校办综合档案室对评选工作进行组织安排,根据各单位文件材料的管理、归档等工作情况,提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经党委会通过后,评选出全校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015年12月24日